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九寨沟县大录乡大录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九发行批【2017】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寨沟县大录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异地扶贫搬迁资金,邛崃援建资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九寨沟县大录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九发行批【2017】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平道路、挡土墙、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小区路灯、化粪池等本次送审设计图上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其中组团及景观绿化、景观道路,门卫、市政公共设施、组团内人行通道、透空围墙等辅助设施详见景观设计或二次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九寨沟县大录乡。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5月。
2.4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州注册企业,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0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0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凭注册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登录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密匙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