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至县东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审批[2016]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乡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县乡财政各50%,招标人为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16]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10601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至县东山镇义学村1组。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污水处理厂1座,占地3亩,设计日处理污水规模500立方米。
2.3建设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3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4月14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日09时00分,地点为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