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区花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发改〔2015〕5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鑫源市政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广安区鑫源市政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2015〕5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60623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区花桥镇。
2.2建设规模:采用PASG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新建一座日处理0.2万吨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DN400-500污水管网10.085千米。
2.3建设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4-2016年)至少已完成0个或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00时00分至2017年8月11日23时59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