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珙县沐滩镇中山村、新建村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国土资函【2015】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珙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珙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珙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珙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国土资源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国土资函【2015】2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116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珙县沐滩镇中山村、新建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建设规模2836.74亩,预计新增耕地238.5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479.97亩。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根据宜府函【2016】128号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不再设置施工业绩,在宜宾市本地注册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中确定中标人。(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以来已完成不少于0(0-2)个合同价不低于本项目对应标段最高限价75%的土地整理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23:59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注册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GT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GTZBS、图纸)。
4.2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GT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GTZBS、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5.2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